2016年12月12日―23日下午4:30在体育馆一楼排球场举行(见竞赛日程)
二、参加单位
机关1 代表队 、机关2 代表队、厚德书院分工会代表队、后勤公司分工会代表队、经管学院分工会代表队、智能电子、汽车服务学院分工会代表队、国际交流、旅游与健康学院分工会代表队、电子商务学院分工会代表队、建筑与工程学院分工会代表队、数字传媒学院分工会代表队、明智学院分工会代表队
三、参赛办法
1、各分工会在自己工会内进行预选赛的基础上,上报1队参加比赛,每队可报运动员10人(6男4女,未报名者,不得参加比赛),领队1人,教练员1人。
2、运动员资格由参赛单位审定,比赛中发现弄虚作假、违反规程者,取消其比赛资格,并扣除该单位团体总分10分。
3、比赛采用先小组循环再交叉淘汰制。
4、各单位按规定将报名单填写清楚(A4纸打印稿),于12月9日中午11:00以前上交崔世君老师处,一经报名,不得更改。
四、竞赛办法
1、比赛采用最新的排球比赛规则。
2、比赛采用分组循环制和交叉淘汰制。
3、比赛采用三局二胜制,每局25分领先两分获胜,决胜局15分领先两分获胜。
4、比赛胜一场得2分,负一场得1分,弃权得零分。积分高者名次列前。
5、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,则采用下列办法决定名次:
积分相同者以相互间的胜负决定,胜者名次列前。如果仍然相等,则计算积分相同者的Z(值)=胜局总数/负局总数,Z值高者名次列前。如果Z值仍然相等,则计算:C(值)=总得分数/总负分数,C值高者名次列前。如C值仍相等,则采用抽签的办法决定最后名次。
五、录取名次和奖励
报名队伍多于8支,取前八名,少于8支取X-1名,以分工会为单位按36、28、24、20、16、12、8分计入各代表运动会团体总分。
六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本规程解释权属学院工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