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工商工会[2011]9号
关于评选学校2010-2011学年优秀工会工作者的通知
各分工会:
为表彰先进,促进广大工会干部更好地履行工会的职责,围绕学校中心工作,服务大局,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,进一步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,经研究,决定开展2010-2011学年优秀工会工作者的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及比例
1、评选对象:校工会委员、分工会委员、工会办公室成员。
2、评选比例:一般为参评人数的20%。
二、评选条件
1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及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学习《工会法》及有关工会工作的理论、政策、规定等,能够理论联系实际,具有一定的思想理论水平。
2、热爱工会工作,注重学习和掌握相关知识,钻研工会业务,工作积极主动,工作有创新、有特色,成绩突出。
3、自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想教职工之所虑,解教职工之所忧,谋教职工之所需,服务意识强,密切联系群众,积极反映教职工意见、愿望和要求,努力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,扎扎实实为教职工办事。
4、事业性、责任性强,敢于负责,以身作则,团结同志,作风民主,在广大教职工中有较高的信任度。
5、办事公道,遵纪守法、廉洁奉公。
三、评选办法和要求
1、评选工作具体由校工会组织实施。
2、各分工会根据评选条件,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,组织评选推荐优秀工会工作者候选人1名,经分工会委员会议讨论通过,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后,于2011年6月3日前,将《优秀工会工作者登记表》(见附件)一式二份报送校工会办公室。
3、学校工会对各分工会推荐的候选人汇总后,召开校工会委员会议,进行统一评比,确定学校优秀工会工作者名单;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推荐市优秀教育工会工作者人选。
4、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,校工会将进行表彰,并给予一定的物质鼓励。
5、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,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,使评选活动成为总结经验,学习先进,推动工会工作迈上新台阶的契机。
附件:优秀工会工作者登记表
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
主题词:工会 优秀工作者 评选 通知
校工会办公室 2011年5月10日印发
附件
优秀工会工作者登记表
姓名 | | 性别 | | 出生年月 | | 政治面貌 | |
职务 | | 职称 | | 何时从事工会工作 | |
所在单位 | |
主要事迹(字数600字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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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事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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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 工会 意见 | (主席签名) 年 月 日 | 所在 单位 党组织 意见 | (盖章) 年 月 日 |
学校 工会 意见 | (盖章) 年 月 日 |
说明:此表要求一式二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