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教学部、教育厅新生学籍注册的要求,需要核对2011级学生信息。为确保上报教育部学生信息的正确性,教务处将提供新生数据表(纸质文档)给各学院,请各学院组织人员进行核对,核对内容如下:
1、姓名:如有更改的,必须提供户籍证明或有派出所盖章的户口本复印件,一式两份;
2、性别、出生日期、身份证号:如有出入的,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,一式两份;
3、民族:如有出入的,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。如由少数民族改为汉族的,还必须提供招生办证明(招生办需要证明此学生高考时是否因少数民族而加分?如没有加分的,证明格式如下:“兹证明XXX同学,考生号:XXXX,身份证号:XXXX,高考时未因民族而加分,民族应为X族。”),身份证复印件和招生办证明均需一式两份;
4、政治面貌、学号:如有出入的,由学院提供证明,一式一份;
5、名单如有多余或缺省的,由学院提供证明,一式一份;
6、表格中的各项信息均需填全。
上述信息务必由学生本人亲自逐项核对并签名认定,签名一律不准用铅笔;如某项信息有误请在新生数据表的“错误信息更正”栏里详细更正说明,字迹要工整清晰,并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填写在《错误信息更正表》中。
由于此信息直接关系到新生学籍注册信息的正确性,而且只上报一次,因此请各学院务必认真仔细,在10月26日前将已签名的新生数据表、错误信息更正表连同相关证明统一交至教务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