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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技能项目——“演讲与口才”竞赛规程
【日期:2011/05/16】【 阅读:585】【关闭
 

一、竞赛方式

1、竞赛分预赛、决赛;

2、预赛由各学院自行组织,选拔出优秀选手参加决赛;

3、决赛为命题演讲。

二、竞赛要求与规则

1、竞赛形式:决赛为命题演讲,时间为5分钟,满分为100分。

2、抽签的时间、地点及方式:参加决赛的选手须在5月19日(周四)到公共教学部人文与艺术教研室办公室(行政楼五楼)抽签,并将演讲稿定稿的打印稿交徐立力老师处备案,届时将根据各选手提供的材料制作决赛时所需的PPT;演讲稿请写全学院、班级、姓名、学号等信息,决赛时不得随意改变题目和主要内容。参赛选手未准时报到者由工作人员代为抽签,参赛者不得有异议。
    3、评分规则:命题演讲由裁判按照评分标准当场打分,去掉一个最高分,去掉一个最低分,计算分数时采用平均分法,最后得分保留 1 位小数,在下一位选手竞赛结束后由主持人宣布演讲得分。演讲竞赛结束,当场公布前六名获奖者名单。

4、会场设置预备席,请参赛选手按顺序就座,听从主持人叫号依次登台竞赛。经叫号3次未回应者,视为弃权。
   5、计时方式: 参赛选手演讲始开始计时,主持人宣布时间到后应马上停止演讲,否则扣分。

6、参赛选手必须着正装,仪态端庄大方。 

7、参赛选手演讲时要求脱稿,统一不使用配乐。

8、 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竞赛规则,在竞赛过程中,若有异议,由裁判长裁定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三、竞赛内容

命题范围:主题为 “创业创新,青春无悔” (内涵:以宁波商帮精神和宁波商帮经营理念为引领,在大学期间努力学习、勤奋工作,夯实基础,成为一个具有创业创新能力的现代商帮人才)题目自拟。

2、演讲稿写作要求:要求主题鲜明;内容切合实际;思想积极向上;选材新颖、典型,充分体现当代大学生对先进文化的传承和意气奋发的时代风貌。演讲稿必须是原创,如有抄袭,一经发现则取消竞赛资格。

四、评分细则

评分标准:命题演讲由裁判按照评分标准当场打分,去掉一个最高分,去掉一个最低分,计算分数时采用平均分法,最后得分保留 1 位小数。 

具体评分细则如下:

1、演讲内容:40分

①主题突出,内容丰富,选材新颖、典型,语言优美且富有感染力,引人入胜(35—40分)

②紧扣主题,内容充实,语句畅达,层次清楚(30—35分)

③简明切题,语句通顺,内容完整(25—30分)

④疏离主题,层次不清,病句较多,内容不够完整(20—25分)

2、语言表达:45分

①语言优美,语音标准,吐字清晰,表情丰富,扣人心弦(40-45)

②语言流畅,语音较标准,字句清楚,表情自然,较为动人(35—40分)

③语言通顺,语音不标准,字句正确,表情不够自然(30—35分)

④坚持演讲完毕,语音很不标准,演讲断断续续,精神过度紧张(25—30分)

3、形象风度:10分 

要求衣着整洁,仪表大方,举止优雅得体。

4、综合印象: 5分

由评委根据选手的临场表现作出综合素质的评价。

附:评分表

命题演讲

(100分)

演讲内容(40)

语言表达(45)

形象风度(10)

综合印象(5)

总分

得分

 

 

 

 

 

五、参赛对象及人数

各学院参加决赛的人数见下表:

学院名称

参加决赛的人数

商学院

5

工学院

6

国际交流学院

2

建筑艺术学院

3

六、竞赛场地及设施要求

地点:校图书馆报告厅   设施要求:横幅、鲜花(主持席讲台上插花一盆,会场鲜花十盆)、多媒体设备、台式话筒二只,立式话筒一只

七、竞赛时间 

1、预赛:各学院自行安排

2、决赛:5月25日(周三)13:30---5:00

八、评委人数

裁判组共有9位裁判组成;另聘专家1名担任裁判长。

九、项目负责人:毛燕敏